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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孟紫薇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今天(2月14日)公布,2023年度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大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报考系统现已开放,报考期为2月10日至25日(下周六)。
根据此次“报考须知”,港澳地区考生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则需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学士学位相当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当年招收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另外考生需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并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2至3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兼读硕士生或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院校的一个专业。考生应在2023年2月10日至25日完成报考系统信息填写,并须于2023年3月2日至9日进行线上或现场确认。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获国家教育部授权委托,自1988年起于香港办理招收港澳台人士报考内地(大陆)100多所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提供报名和考试服务工作,是教育部招收港澳台研究生的五大报考点之一。